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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票房乱象:复制线下“偷票房”双系统

来源:腾讯科技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8-28

导读:在线票务平台成院线偷瞒票房新根据地,传统影院的陋习出现在在线票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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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结束的2015年暑假,在中国电影市场历史写下浓墨重彩一笔。据相关部门统计,7月份全国总票房便高达54.9亿元,成为中国电影史上首个单月突破50亿元的月份。《捉妖记》、《煎饼侠》等也打破诸多国产电影记录。

 

电影票房火爆背后,离不开各大在线电影售票平台的崛起和贡献。互联网公司的持续高额补贴、便捷的购票方式、强大的宣发支持等,都是助推票房大热的重要因素。

 

不过,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权威机构透明公开的数据,在线票务平台成为了院线偷瞒票房的新根据地,而随着互联网对于传统行业的渗透,一些原本存在于传统影院的现象开始出现在在线票务行业,传统影院偷票房的“双系统”手段也被搬到了互联网。

 

互联网成偷瞒票房新根据地

 

风头正劲的猫眼电影7月公布的一项数据引发行业巨大争议。官方称,猫眼电影单月交易额达22亿,此言一出随即激起业界的强烈反应。

 

分析人士称,已知7月全国电影总票房54.9亿元,虽然未能获取具体在线平台占比情况,但如果按照上半年44.6%的比例计算,7月在线票务平台票房应该在25亿元左右。如果如猫眼所说,其一家票房达到22亿元,就意味着微信电影票、格瓦拉、淘宝、时光网等的票房之和仅为3亿元左右。

 

微影总裁林宁便在微博表示,7月微影(微信电影票)在万达院线的占比为38%。万达院线7月经营简报显示,万达院线7月票房为7.5亿元,也就是说微影在万达院线上的票房就已经达到2.85亿元。

 

在业界一片声讨质疑中,猫眼官方曾对外解释称,22亿交易额不等于纯票房贡献,还有电影票服务费、票面费以及参与电影营销等的所得。至于票房所得在22亿中的占比,官方并未透露。

 

而记者搜索了目前主要的权威票房公布点后发现,均没有网络票务相关的详细数据,更难以找到细分到每个售票平台的数据。

 

显然,如果官方能实时发布详尽的权威票房数据,无疑将遏制网络平台电影票数据混乱的现象。

 

猫眼“22亿事件”最后不了了之,目前依然无法定论这22亿中票房有多少,但业界舆论的集体爆发也引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在线售票的网络票房究竟如何计算?又如何能判断网络院线的数据是否真实?

 

一位在线票务从业者向记者解释了网络票房的统计方式:一张保底售价25元的电影票,无论最终卖到观众手里是多少钱,电影院也固定要拿走约12元分成,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片方要拿走约8元的分成;如果观众在在线售票平台上以9.9元购买到电影票,那么剩下的14.1元则由在线售票平台来补贴。

 

而该观众贡献的票房是按原价全价计算的25元统计,并非是9.9元。“有的售票方会在打印出来的电影票上面写清楚服务费,一般3元左右,这部分是不计入票房的。”上述人士表示。

 

这样的票房模式让在线票务成为了“偷票房”的新根据地。

 

“偷票房”,顾名思义,就是把某部影片的票房所得“偷”走,或转移到其他影片上,或揣进影院自己腰包里——前者往往是发行方与放映方相互串通,共同牟利;后者则是放映方私自出售不与发行方进行收益分成的电影票,独享其成。

 

据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727日公布的违规电影院名单显示,江西两家电影院违规使用双系统售票,偷漏瞒报电影票房收入,同时,另外一种瞒报电影票房的方式也浮出水面。

 

所属广东大地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的湖北仙桃中百影城,就在放映多部影片期间,不正当使用电脑售票系统,利用系统“订座”方式售票,所得票房收入未录入电脑售票系统,截留票款。

 

此前有网友晒出票根,其提前订了两张《大圣归来》的连座位观影票,出票后其中一张却印的是《小时代4》。

 

这很有可能就是把传统影院偷票房的“双系统”手段搬到了互联网上:记账一个系统,报账一个系统。

 

据了解,利用网络售票“偷票房”的手段还有“捆绑销售套餐”。例如某影院饮料卖10元,爆米花10元,在网络票务平台上,便有“电影+饮料+爆米花60元”的促销。

 

按这个促销方案,电影票定价应该是40元。但实际出票时,影院却很有可能按照跟片方约定的最低价,比如30元出票,把电影票的价格摊到饮料和爆米花里面。那这里相差的10元利润就成了影院独吞的部分。

 

上述种种偷票房行为,最终伤害的是多方利益。对此,官方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如《关于做好电子商务售票工作的通知》和《电影票务营销销售规范》,强调所有电子商务售票凭证的兑换设备,须符合技术要求,必须与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相联;还明确提到电子商务售票的促销活动,应以公平为原则,避免恶意竞争。

 

当然,业界呼声最高还是期待专资办等官方权威机构能及时、多维度地公布数据。

 

发力电影宣发及衍生品市场

 

对于在线票务平台而言,大部分都是亏损运营,补贴卖票方式一度引发传统电影行业的指责,被认为是扰乱电影定价体系。

 

在线票务平台开始向电影宣发、衍生品等产业链相关环节发力,帮助影片进一步提高影响力,也为了打造新的收入来源。

 

在线票务平台的收入来源很简单:售票服务费。一般情况下票务平台会向消费者收取3元左右的服务费。而现实是,仅靠服务费是难以维系在线票务平台生存的。

 

目前,国内售票系统非常复杂,票房统计方面主要由火凤凰、满天星等售票系统在负责。作为电影在线售票的服务商,需要进入售票系统,与这些专业公司合作,并缴纳一定的服务费。

 

据业内人士透露,3元服务费中的1元是要缴纳给这些合作公司的;再加上给购票用户发送的信息提示费用,3元服务费中的固定成本高达2.62元。而在线票务的成本还包括硬件设备和人力成本。

 

一台取票终端机的造价在2万元左右,期间还会涉及到日常维护的费用,使用寿命仅为三年左右,这些费用都需要由平台自行承担。

 

所以即便是不计算补贴价格战的情况下,在线票务平台也很难盈利。

 

盈利压力之下,开拓相关业务成了必然趋势。目前众多在线票务平台正在往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往上游主要是参与电影的制作、发行,往下游则是进入衍生品市场。

 

发力电影宣发能带来的直接收入就是宣发费用,而参与电影的联合出品,还可通过票房分成获得收益。微影时代联合出品《大圣归来》,大众点评联合出品《一步之遥》,美团猫眼联合出品《心花路放》等等都是成功的案例。

 

同时,各平台开始积极试水衍生品市场。今年年初,时光网衍生品商城上线,角色人偶生产商HotToys成为时光网的战略合作方;此外,微信电影票公开表示将和迪士尼电商品牌合作推出周边产品;阿里巴巴则将集合淘宝电影、天猫搭建电影衍生品平台;美团猫眼也在近期推出了电影衍生产品商城。

 

结语:

 

偷票房行为,最终伤害的是多方利益,业界期待官方权威机构能及时、多维度地公布数据。对于在线票务平台而言,向电影宣发、衍生品等产业链相关环节发力,能帮助影片进一步提高影响力,也能打造新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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