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杀入影视业 行业大战一触即发
来源:腾讯科技 发布者:张志远 发布时间:2015-3-9
[摘要]除了阿里频繁撒网影视行业,百度和腾讯也刚刚成立了百度影业和腾讯影业。 |
张志远/文
前脚阿里刚刚24亿投资光线,后脚优酷又内部结构大调整。而其他互联网巨头也没闲着,都是磨刀霍霍要杀入内容行业的节奏。2015年必将是互联网蜂拥挤入影视行业的一年,行业大战一触即发。
阿里捡起盛大的“网络迪斯尼”梦想
其实阿里在文化产业的购物车已经装的很满了。之前的几次大手笔分别是投资新浪微博、优酷、华谊、文化中国,加上这次的光线,据说还要去收购好莱坞公司,简直停不下来。而外界对阿里的收购意图有众多揣测,其实,阿里所有的收购围绕着一条:把内容和自己的电商模式融合起来,给电商找更多的流量和渠道入口。
对于阿里来说,所有的内容都是服务电商这个核心业务。说白了还是渠道为王的策略,尽量广撒网,尽可能多的跑马圈地。对于光线来说这笔账也很划算,借助的阿里的钱和概念,两家的股票都双双上涨。至于业务上的战略整合,短期内还无法奢望太多,因为就连阿里的亲儿子数娱部门和阿里影业都协调不了淘宝、天猫等核心部门的资源,更不要说光线这些干儿子了。另外,阿里的这些收购,也是马云(微博)要敲打一下数娱和影业这两个亲儿子,因为这两个业务板块的业绩其实并不理想。
其实阿里的一些列收购更像是给自己买个保险,对这些公司实行的也是“赛马策略”,看谁最后能跑出来。有人分析阿里所投资的这几个公司是“分工明确,业务互补“,其实不然,他们更多是重复竞争关系。例如光线和华谊绝对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并且华谊兄弟也有腾讯的投资,年前华谊新媒体和腾讯QQ达成战略合作的平台“星影联盟”。加上华谊的电影主业已经在走下坡路,而阿里的影业和数娱部门其实也没起来,所以必须再找其他更强的赛马。
至于阿里能否做成中国版的迪斯尼,变数极多,之前有盛大实践过但失败了。迪斯尼模式并不是仅仅衍生产品和主题公园这么简单,它的基因跟阿里有先天性的不同,阿里的内容布局模式更像是“摊大饼“,而迪斯尼模式是”羊肉串“。所以就看能不能找到这个把各个投资公司业务串联在一起的模式。
优酷引领视频行业进入内容的白刃战
这次优酷土豆集团的新一轮组织架构调整,共形成优酷、土豆、云娱乐、合一影业、合一文化和创新营销6个业务群。是为了把内容提升到跟优酷网和土豆网站一样高的战略高度。这次调整虽然也有高层之间的权力重新分配的部分原因:有的高层权力加强,有的高层权力被边缘化。但向内容的转型的这个大方向是坚定不移的。
这两年视频网站的竞争已经从流量的竞争转变为内容的竞争。一开始是天价的版权费用让各家苦不堪言,而广电总局又接二连三的政策限制,像紧箍咒一样越来越勒紧。例如刚刚颁布的限外令,引进国外电视剧必须先审后播,这大大限制了外剧的引进速度。加上湖南卫视率先打响了独播战略,不再对视频网站销售内容版权,所以引发了整个视频行业的集体恐慌。
优酷、爱奇艺、搜狐、腾讯等几大视频网站都加大了自制剧的步伐,几家视频网站在2015年每家都有几亿甚至十亿以上的自制剧投资计划。如果说2014是网络剧元年,那么2015绝对是网络剧的爆发年。
视频网站不仅仅是行业内部之间的竞争,大家还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就是传统电视台。
2015年,视频网站们也一起向传统电视台吹起了进攻的号角!之前由于广电总局叫停了来自视频网站的IPTV和盒子,所以大家干脆从自制网剧这个内容口突破。对于视频网站来说,无论是为了降低版权采购成本,还是为了降低政策风险,还是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空间,这些都要求视频网站要坚决的向内容产业转型。
互联网巨头大动作频频
除了阿里,BAT其他两家也频繁布局,百度和腾讯刚刚成立了百度影业和腾讯影业。只有你想不到,没有BAT做不到。一切并购都在你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不过这三家进入内容产业的方式各有不同。阿里是全面开花,而后两者的投资收购比较少,更多是喜欢自己布局,但也是大手笔。例如百度手机业务就把O2O电影票列为业务重点,腾讯更是把之前高朋的整个团队全部转型做了微信电影票。总的来说,阿里是在学习盛大,腾讯在学习杰克韦尔奇,百度在自练神功。
除了BAT三巨头,其他360、小米都已经开始布局内容产业。小米挖来了新浪的总编辑陈彤,雷军(微博)又号称要花10亿美金来打造内容战略。去年投资了迅雷,后来又投资了爱奇艺,接下来还有一系列动作。而360也成立了影视部门,最近还与光线合资成立了视频网站。360影视已经成了最大的为视频网站导流量的平台。周鸿祎(微博)对娱乐也一直情有独钟,据说接下来还有更大的动作。
影视行业2015年将爆发
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竞争,其实是整个产业链的竞争。由于渠道和流量的竞争大格局已经确定,所以下一步要进入到内容的竞争。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去中心化,让那些能留住用户注意力的内容平台变得愈发珍贵。而影视内容具有引爆流行的元素,更是让影视行业率先成了互联网巨头抢购的目标。而对于影视公司来说,游戏规则已经变成了快鱼吃慢鱼,所以也必须找个有强大资本的干爹作为靠山。
互联网巨头对影视行业的收购,其实是给自己上个保险。PC互联网时代的格局已定,颠覆BAT已无可能。但是移动互联网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时代,这对巨头是一个可怕的颠覆。很多新的商业模式根本不从BAT体系冒出来,这随时会撼动BAT地位。例如手游,突然出来一个《刀塔传奇》月流水几千万。由于巨头无法做到绝对垄断,所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拼命收购一切可能挑战自己地位的潜在业务。
另外,互联网巨头看重内容产业的是“IP化”,这是巨头们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对抗“去中心化”的法宝。去中心化让巨头们的各个业务变得散落,无法像PC互联网时代可以相对聚合在一起。所以IP可以起到让各个业务串联在一起的作用,这相当于迪斯尼帝国的“米老鼠”,把电影、电视、网络、游戏、衍生产品、主题公园等业务都串联起来。这个时候,能孵化IP的内容公司就变得至关重要!
电影行业还有一个吸引互联网巨头的大蛋糕,就是在线售票网站。2014年在线售票网站已经占据了40%的票房份额,2015年预计达到50%以上。O2O在线售票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的入口,这个绝对会成为互联网巨头下一个重点收购领域。虽然BAT自己也都有布局,但是美团猫眼、格瓦拉、大众点评等已经形成气候。尤其是美团猫眼营业额超过50亿,也占据了在线售票一半的市场份额。接下来在线售票业务会像打车软件一样,成为巨头补贴的天下。
最后,在互联网巨头热火朝天布局影视行业的繁荣景象下,也有一些隐忧。这些收购如果消化不良就成了负担!当年杰克韦尔奇再造通用集团的做法是把自身业务中不属于行业前三的都卖掉,好集中精力放在有核心竞争力的主营业务上。如果互联网巨头收购了一大批根本就没可能成为行业前三的包袱业务,最后代价也将是巨大的,不仅亏的是钱,也亏损了因牵扯精力而对丧失了主营业务增长的机会成本。所以大家不能光顾着收购,有时候也该停下脚步问问自己,哪些业务是需要卖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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